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4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3:51
对于这件事我是这样的态度,要是按时完成了自己的任务那就算了有情可原,不惊现在生活的琐事真的很多,有时候真的想不起来,所以忘记是在所难免,但是要是真的是那种偷奸耍滑的,无所事事的,那我觉得是要严重处理,以儆效尤。那就这件事情,公司是怎么处理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这件事情发生在2014年4月,赵某到新疆某科技公司工作,从事销售岗位,工作时间灵活,工资按照销量提成。2018年5月10日,公司在微信群发布APP签到的新方法,当时赵某在微信群里表示收到发布。2018年6月24日,赵某连续16天未签到。7月1日,公司以赵某旷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予以开除。那对于这样,当事人当然不开心,当事人工作都完成的好好的,只是没有及时签到,就这样被公司开除,心里自然不服气,于是上报*。
那就这件事,当然是公司毫无疑问的败诉了,呼图壁县人民*审理后认为,公司主张赵某未按照规定记录考勤,但根据公司提供的微信记录和考勤记录,辩解内容明显与事实不符;公司主张已向赵某告知公司规定,但未能提供赵某知悉公司该规章制度证据。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判决公司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
对于这样的事情,我想说的是一个公司招人的标准是什么?难道就是听老板话,无所事事的人,招人的标准不应该是工作能力突出,可以为公司带来效益的人。如果公司只是一味的要那种只知道奉承老板的人,那我觉得这家公司离到倒闭也不远了。你们怎么看这件事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3:51
员工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被辞退,公司最后判处赔给这位员工4万余元。首先微信是社交软件,不是办公软件。在微信上未签到并不构成什么旷工。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3:51
毫无疑问是公司败诉了,公司主张员工未按照规定记录考勤记录,根据公司提供的微信记录和考勤记录,与事实明显不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公司向员工支付49340余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3:52
员工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被辞退,最后和公司对簿公堂,最终判定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判处公司支付员工四万多元经济损失费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3:53
*终审判决,公司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员工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