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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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3:56
法律分析:*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进口环节的*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条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