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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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16
如果你在购车过程权益受害损害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要求经绡商应该明示销售汽车、以及各项服务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经销商应向消费者明示所出售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以及售后服务*,出售为经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应当以书面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消法》八条、十条也规定消费者拥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根据银*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等机构不得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