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8:2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34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列过一个“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如果人的*是既定的,效用越大就会越幸福。效用是人从消费物品与劳务中获得的满足程度。效用也是一种心理感觉,有*而得到满足就是效用。效用要消费物品或劳务才能得到,消费物品与劳务要有收入,从这种观点出发,没钱绝对不幸福,但有钱并不一定幸福。有些经济学家认为,在人的幸福中由金钱带来的幸福仅仅占20%,甚至更少。对低收入者,金钱与幸福的关系更为密切;但对高收入者,金钱与幸福的关系就要淡得多。 其实人的幸福并不是效用或收入的一元函数,而是一个多元函数。决定幸福的不仅仅有金钱,还有其他因素。比如,美满的家庭生活、带来乐趣的工作,受到别人和社会的尊重等等。如果人的效用是既定的,那么,*越大,人越不幸福。如果*无限大,有多大的效用也不幸福。幸福是人的一种感觉,一个人幸福还是不幸福完全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感觉。人的感觉往往与用以比较的参照物有关。因此,幸福是相对的,和谁比反映了一个人*的大小。要想更幸福,必须增加效用,或降低*。从萨缪尔森的幸福方程式来看,控制*也是获取幸福的一种途径。人贵自知之明,最大的“知”是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而不是今天想要这个,明天又换成了那个。所以,知足长乐。作为讲师,更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从而倒推出现在应该怎么过,应该接多少课。要想幸福,控制*比增加效用要容易,订立终极目标比与别人比较更容易控制*,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