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欠交的保险应该如何取得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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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57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应该按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进行补缴,具体数额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也可以拨打12333问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58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得到的补偿:1、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2、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可得到一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的算半个月);3、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须另给一个月工资。如果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可以就赔偿金的问题要求仲裁,但不一定能赢;公司欠交保险金,可以要求补交,你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你的失业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