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积金转到市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哪些手续?6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4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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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1:44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异地转移,职工提供提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需要提供转出单位经办人或者缴存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经管理机构审核资料,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后,应分别向转出和转入单位提供已办完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最后回转入单位确认已经成功转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1:45
需要市公积金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才可以办理。办理时带有效身份证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各两份到当前市公积金网点办理就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1:45
一般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是两套系统,互相不可以调转的。如果是工作变动原因,单位人事部门会负责转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1:46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里面的钱是可以取出来的,但是需要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