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4 08:4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6:33
这种情况算闯红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第四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四十四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6:33
不算,但也是违法行为,属于违反禁令指示标线,罚款100元,扣3分。因为你在红灯的时候,前轮压线的,然后没有停车,继续前行,这时车到路口中间了,你的三张闯红灯照片都形成了2张。然后就变绿灯了,第三张照片没有形成,所以不能算闯红灯。追答对,处理闯红灯时,到交警队的违处大厅可以调看照片的,必须是三张照片全部是在红灯下过的额路口才能算闯红灯,否则就不算的。只能算违反禁止指示标线,罚款是100元,扣3分。闯红灯就是罚款200元,扣6分了。
你可以到违处大厅调看照片的,这个是你的权利。违处大厅的工作人员必须给你提供照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6:34
一般不算,看地区,有些一线城市特殊地区压线都可以算闯红灯。但常规的路口闯红灯要至少有两张照片,一张是刚过线,另一张要到对面路口。你应该属于常规的情况,不算闯红灯,放心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6:34
大哥,你出处罚了么,今天我也遇到了,分神了走一大半,都快在对面斑马线停下,绿灯亮,车走!牙疼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6:35
当然算了!你已经闯红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