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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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30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和各级地方*共同负责的计划。**的职责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法规、*和标准,对困难地区提供资金帮助;地方*的职责是,根据*的统一*制定本地法规、*和标准,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社会保障待遇。
**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主要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民政部负责管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目;卫生部负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的财政*和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财政监督,为社会保障计划提供补助资金等。各省、市、县*设有同样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职能。
*、省、市、县分别设立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0万人。主要职责是,办理参保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记录缴费,管理个人账户,确认并支付待遇,管理社会保险资金,提供查询等。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社会保险协定,由*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执行。
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管理*,往往由于不同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国际上社会保障管理*的类型较多。经过总结归纳,我们把国际上比较典型的社会保障管理*大致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集中统一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特征是在整个国家或地区只建立一个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有关的各项目的事务,并通过统一征集税收(目的税),以保证社会保障的各项支出。例如英国的社会保障部,就集中统一管理几乎所有社会保障事务,除下属六个委员会和两个管理中心办公室外,在全国各地还普设分支机构,而每个分支机构下又有多个福利办公室。因此,整个管理系统十分庞大。
2.统分结合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特征是立法、*、资金和监督四种职能实行统一管理,而具体的社会保障各项目管理则分别由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例如,法国的社会保障管理*实行了统一立法、统一资金征集管理、统一实行监督,但社会保障各项目的具体管理事务则主要由社会保险局和社会事务局等机构分工管理。前者负责医疗、年金等社会保障工作,而后者主要负责残疾人、老人、儿童等的社会福利工作。此外,还有些特殊性质的项目,如失业保险的管理则由国家劳动部承担。
3.分头自治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特征是在统一立法和统一监督下,对各种社会保障项目实行分头自治管理,相互独立,互不融通。例如德国就属于这种类型,医疗保险、年金、战争被害者的援助等工作由劳动社会部自治管理;医疗、保健、食品卫生、医药和社会福利则由青少年、家庭、妇女保健部实行自治管理。
4.市场运作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特征是*部门只作一般监督和*规划,而社会保障的具体事务,都转与民间部门根据立法参与运作和承办。例如,智利的*社会保障部门只管制定*和发展规划,具体业务和基金运营则都由包括私营保险公司在内的民间机构承担,*对基金运营过程实行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