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试用期满,公司要求辞退,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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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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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11:34
6个月试用期过后被辞退,需依据被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也就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由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那么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情形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情形的,那么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