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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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1:29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要有相应的机制作保障,都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我们要不断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强化责任意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从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我们要构建责任机制,固化岗位责任。我们要以“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原则进行岗位责任固化,既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又要符合实际的需要。同时,岗位与岗位之间要保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岗位职责确定后,要细化每个岗位的工作规程、质量、时限和标准,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具体到每个人。凡是由两个以上人员负责的工作,必须明确第一责任人。只有这样才能在发现问题后,明确是哪个岗位、哪个环节、哪个人出现了过错,才能实行有效的责任追究,才能防微杜渐,才能亡羊补牢。这就从机制上解决了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问题,
我们要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作为掌握公共利益的公务员,我们必须防止违法失职行为,广大公务员要绷紧“神经”,慎重对待公共管理中的每一个细节。“责任心”不是“先天有之”,其实更多地源于“后天约束”。“没有约束的责任”就是“没有保障的责任”。
我们要严格依法执法。“从严治国并非苛政”,严格的执法其实更多地需要建立“合法”的基础上。因此,我们更需要廉洁从政和文明执法,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规范运行。
我们要自觉接受群众对行政权的全方位监督。其实*代表民众,某种意义上说,*的责任就是民众的责任,增强自觉接受群众对行政权的全方位监督,才能促进群众广泛参与,问责效率才能最大化,我们的责任感才能进一步增强。
我们要从消极问责走向积极问责。*是民主监督机关,在新时期下,我们要在强化*质询权的同时,充分引入多元问责主体,包括民主党派监督、定期的*质询、*监督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追究责任不是终极目的,而通过内部激励和外部约束培养公务员从内心深处建立责任感才是重中之重。
其次,我们要构建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措施。考核是执行力的动力之源,在设计考核指标时,必须突出中心工作。应根据工作的发展变化,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可采取总体目标和关键业务两种界定方式,既要明确目标导向,又要抓住关键业务,重点突破。同时,我们必须强化监控和反馈。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要实行日常电子自动考核。要完善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制度。注重平时考核结果,实行日常工作备忘审核制度。
再次,我们要加强公务员监督机制,规范公务员履行职责行为。把监督延伸到公务员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等全过程,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我们要着力解决管理信息流通不够,单个管理部门力量分散、滞后,预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发挥多部门的合力作用,联合执纪执法,增强监管的震慑力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