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0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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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6 18:54
法律分析:在盗窃犯罪案件中,盗窃未遂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未遂,则应当以犯罪论处。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判断标准:采取控制说(失控说),失控,并不意味着被害人能找回被盗窃物,只要被害人当时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认为已经失控。即被害人通常找不到这个财物。例如,张三家中的钻石被保姆偷了,但是保姆将钻石放在天花板上,仍然是犯罪既遂。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被害人不可能去天花板上找钻石。因此在盗窃案件中,只要使被害人对财物失控,即构成犯罪既遂,反之则是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一)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三)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四)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