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在纳税申报上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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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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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3
一、根据《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7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公告如下:···
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