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2:1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41
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如诉讼胜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42
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42
1、*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2、关键是债务人要有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有财产就好说。 3、你还要注意一个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你起诉*也难以支持你的权利了。 4、申请支付令的话,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最终还是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各有各的利弊。 5、仅凭借条直接申请支付令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因为借贷关系还涉及到其他凭证,比如出借人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时的资金交付凭证。 6、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和存在,而资金交付凭证才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 7、借贷关系成立只是解决了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的问题,对于借贷关系是否生效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则是合同生效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仍然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制度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8、《合同法》第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9、由此可认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款的合意外,还需有实际交付款项的事实存在,当事人之间才能确立债权债务关系。 10、所以,借贷关系的确立,关键在于借款是否交付。如果已经交付,则合同生效,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如果未交付,则债权债务关系尚未确立。国家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主要是由于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往往是无偿的。如果认定合同成立就生效,则贷款人一方一旦同意借出款项,就必须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如此加重贷款方的责任是不公平的。 此外,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些,都不是仅仅凭一张借条就能查清事实、解决问题的。 故,在司法实践中,仅仅根据一张借条直接申请支付令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 08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