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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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26
家庭成员土地在一起的,要想把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可以进行拆户,重新按照变更后的户籍关系签订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拆户,也称分户,是指父母与子女、几个兄弟之间在户籍上分为两户或更多。
对已经拆户的,且对承包地块和面积达成协议的,由农户自行确定新户主,按照变更后的户籍关系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对于在确权过程中提出拆户要求的,能够一并解决的就分成两户,分别签订合同,不能一并解决的按现状确权,待以后进行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制定本法。”
显然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审理行政案件提供保障,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提供渠道,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就是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立法预求。
扩展资料:
一、确权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三、证据依据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27
如果你们已经分户了,可先协商分地,再分别进行确权。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27
如果他们是和你一个户口的家庭成员,可以作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进去确权登记。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