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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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6:25
应计收入是指本期已经实现但本期尚未收到款项的各项收入。即收入的归属期在本期,但实际收付期不在本期,在以后会计期间。如企业出租房屋、设备等收到的租金、应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这些收入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按月收取,有的是按季收取,有的按双方协议每半年收取一次。在这种情况下,收入的款项尚未收到,平时并没有记账,在月末时就应将归属于本期的收入调整记入本期。追答应计收入不是会计核算科目,一般是营业外收入的内容,应收账款是会计核算科目,一般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