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劳动仲裁竟然受案并要求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可以拒绝提交答辩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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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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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8:42
既然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那么就应该参加答辩,如果不参加答辩的话是可以缺席裁决的,会对本方不利。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8:42
建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异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8:43
可以追问请问如果拒绝提交答辩书,那要是仲裁委裁决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返还申请人多少多少社保费怎么办?
还想再麻烦您下,就是针对对方申请的请求事项不在劳动仲裁委受案范围内,除了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外,还要必须针对该项请求进行答辩吗?恳请您再次给予解答,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