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不见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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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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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3:23
结婚证不见了补办如下:
1、需要夫妻双方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
2、由以前结婚证的登记机关或者档案局出具的查档证明,和三张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2、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3、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相关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结婚证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