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1 01:1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2 23:58
退伍军人在考驾照方面没有任何的优惠*,但是在其它方面都多多少少有优惠。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1.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3.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共同负担。
4.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
5.*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6.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的安置;
7.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2 23:59
没听说过,不过国家对退伍军人有其他优惠: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2、其他:*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如果有不懂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望采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2 23:59
哪有什么优惠呀!我是2011年底退伍的,当初我们民政局举办了个退伍军人免费学技术方面的活动,其中有一项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我就报考了,考了四个月终于考过了,期间和地方学员一起考,也享受不到特殊的对待,该怎样就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