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0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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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10:02
禁毒宣传知识内容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精神药品。常见的吸毒行为有:烟吸、烫吸、鼻嗅、口服、注射五种。
总的来说,吸毒会成瘾是*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有个共同的特性,就是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脑内与学习记忆有关的神经系统,逐渐产生精神依赖(心瘾),进而形成追求使用该药物的行为。另一方面,*进入人体后,破坏人体正常的平衡,产生在*作用下新的平衡状态(身体依赖)。
拒绝*
一旦停止吸毒,就会感到不适。只有连续不断地吸入更大剂量的*,才能保持人体新的平衡。全国*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吸食、注射*的,由*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并没收*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个人的主观因素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想不吸毒,就要珍爱生命,坚决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