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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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14
赞助费是无法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要是广告费宣传费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了。
扩展资料: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14
赞助费是无法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追答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
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允许扣除。在实际工作中,赞助支出的概念比较难确定。从字面上理解,赞助支出是纳税人自愿的支出,但在实际中有许多支出不是出于纳税人的自愿,而是*或部门的摊派。赞助的概念不易界定,因此,税法规定除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外,其他赞助支出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纳税人向经过工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广告业的部门赞助的广告性支出作为生产、经营的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
http://www.chinavalue.net/Management/Blog/2009-5-21/15975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