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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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6:29
我国司法辅助人员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应该达到的目标是:其一,要使法官从繁琐的司法事务性工作脱离出来,专心从事“审”与“判”,认真研究案情和法律的适用,确保司法公正;其二,各类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要层次清晰,职责明确,分工精细,确保审判流程高效运作。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却要完成立案、主持庭前会议,证据交换、主持调解、主持进行动议审查或听证等不涉及核心法官所享有的核心审判权的司法事务等带有一定决定权,且操作性、实务性很强的工作,还要承担法官身边的从属工作和其它事务,不能不说是要求过高。因此,司法辅助人员除应精通法律知识外,还应具有过硬的业务水平,以能充分的辅助法官完成大量的审理工作的任务,并为以后被任命为法官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