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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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18:07
法律分析:收购管理办法说的是,持股30%以上继续增持的话,需要约收购,可以全面要约也可以部分要约。强制要约的情形 刚好达到30%的界限,继续增持,是可以选择部分或者全部的 但是,如果本身已经超过30%的股份*,第一被*豁免不发要约,第二豁免未通过,就只能发出全面要约,或减持到30%或者以下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八条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