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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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6:13
刑法中有涉及到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属于*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对前款第(一)项、第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
第二条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三条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第四条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本解释第一条或者第二条规定标准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本解释第三条规定标准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提供资金、贷款、账号、*、证明、许可证件的;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第六条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6:14
农药合理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规和*农 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人品,严格执行 农业投人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 农产品质量安全。
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 禁止使用的农业投人品。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农业机械等 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照相关 法律、行*规的规定实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各级人民 *应当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制度,农民和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农 药、兽药、词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其他禁止使用的 产品。
③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 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区农业病、虫、草、鼠害 发生情况,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 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 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农药应 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 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 染农副产品。
④ 农业部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指导农民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 农药,防止农药中毒和药害事故发生。”第二十八条规定: 农药使用者应当确认农药标签清晰,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生产批准文件号齐全后,方可使用农药。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施用农药,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农 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瓜类、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
第三十条规定: “为了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 性,提高防治效果,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审查同意后,可以在一定区域内*使用某些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