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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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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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01:55
主持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比较专业来讲是分类管理,在国外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或者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我们国内应该说起步的时间比较晚,请兰*帮我们讲解一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我国是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兰奋:处方药跟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国际上开始很长时间,目前为止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应该说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包括很多的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了分类管理制度,我们国家的分类管理制度是从1995年开始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开始进行分类管理工作的。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后,始终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作为我们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力度。1999年我们局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已经公布了4488种非处方药,并且修订非处方药的说明书,公布了非处方药的专用标识,并且建立了非处方药的审核登记制度,规范了非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和说明书的管理,使非处方药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2001年我们局规定,零售药店所有的注射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2年又停止了处方药在大众媒体的广告发布,2004年又对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实施凭处方销售。应该说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取得比较大的进展。
我们国家用将近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国外大概将近二三十年才能达到的目标。
主持人:应该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限售的问题,尤其在零售市场的限售问题应该说是整个医药零售市场的问题。前两年抗生素开始限售的时候,很多零售企业说,我们几乎20%、30%的利润没有了,而处方又回归到医院去了。当时零售业开始兴起,很大一块利润从医院流向零售,一开始限售从药店又流回到医院去。应该说跟医疗跟药品都有很大的相关,李大川先生有没有在医院听到一些反映,处方药限售以后对医院有什么影响?
李大川:实事求是讲,我还没有听到医院有太多反映关于处方药限售的事情,可能更多的反映是来自于药品零售企业多一点。抗生素的使用,卫生部去年发了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提出抗生素如何应用、什么时候应用和怎么应用的意见,我们整个医院都在贯彻这个指导原则。我们听到的意见是怎么把这个指导原则贯彻执行好。
主持人:兰处,我们进行了药品的分类管理以后,现在有没有一些调查报告?我们时不时听到一些报纸爆料,记者暗访药店买处方药或者抗生素的药品照样买出来,现在这种情况还有多少?
兰奋:我们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工作还是逐步在推进,这两年以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党*和*的总体要求,加快了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进步伐,特别是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推进。目前为止,我们现在除了毒麻禁这些药品之外,注射剂、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2004年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工作规范,今年又对工作规范的目标做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求2005年底要实现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也就是说到明年的1月1号开始,我们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零售药店不允许经营的药品,比如*、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包括蛋白胴化制剂以及疫苗等等。
第二方面在已经实施的注射剂和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基础上扩大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范围,现在进一步要求包括治疗精神障碍的药品、抗病毒药品以及医疗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以及肿瘤治疗药,还有一些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还有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必须凭处方药销售。从明年1月1号开始,我们国家能够对一些群众自我药疗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和容易造成滥用的处方药能够做到凭处方销售。
第三方面,要求零售药店做到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分类管理,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处方药不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安全隐患比较大的和容易造成滥用的药品,明年1月1号开始要求必须凭处方药销售,这两天已经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已经公布出来这两类药品的名单,包括零售企业不能够经营的药品名单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
主持人:现在有没有一些针对措施?
兰奋:根据药品流通办法进行批评教育,有一个警告,可以处以两千到三万块钱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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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01:55
医院处方
按部门分为:门诊处方、急诊处方和病房处方;
按门诊性质分:普通门诊处方、专家门诊处方、专科门诊处方;
按药物分类为:普通处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毒性药品处方、放射性药品处方;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4年8月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方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对处方又作了新规定:*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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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01:56
按性质分的话:
(1)法定处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收载的处方。
(2)医师处方:指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3)协定处方:指医院药学部(科)根据医院经常性医疗需要,与临床医师共同协商制定的处方。
按用途与作用分:(1)普通处方(白色)
(2)急诊处方(淡*)
(3)儿科处方(淡绿色)
(4)*品和第一-类精神药晶处方(淡红色)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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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0:57
主持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比较专业来讲是分类管理,在国外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或者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我们国内应该说起步的时间比较晚,请兰*帮我们讲解一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我国是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兰奋:处方药跟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国际上开始很长时间,目前为止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应该说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包括很多的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了分类管理制度,我们国家的分类管理制度是从1995年开始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开始进行分类管理工作的。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后,始终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作为我们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力度。1999年我们局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已经公布了4488种非处方药,并且修订非处方药的说明书,公布了非处方药的专用标识,并且建立了非处方药的审核登记制度,规范了非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和说明书的管理,使非处方药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2001年我们局规定,零售药店所有的注射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2年又停止了处方药在大众媒体的广告发布,2004年又对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实施凭处方销售。应该说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取得比较大的进展。
我们国家用将近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国外大概将近二三十年才能达到的目标。
主持人:应该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限售的问题,尤其在零售市场的限售问题应该说是整个医药零售市场的问题。前两年抗生素开始限售的时候,很多零售企业说,我们几乎20%、30%的利润没有了,而处方又回归到医院去了。当时零售业开始兴起,很大一块利润从医院流向零售,一开始限售从药店又流回到医院去。应该说跟医疗跟药品都有很大的相关,李大川先生有没有在医院听到一些反映,处方药限售以后对医院有什么影响?
李大川:实事求是讲,我还没有听到医院有太多反映关于处方药限售的事情,可能更多的反映是来自于药品零售企业多一点。抗生素的使用,卫生部去年发了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提出抗生素如何应用、什么时候应用和怎么应用的意见,我们整个医院都在贯彻这个指导原则。我们听到的意见是怎么把这个指导原则贯彻执行好。
主持人:兰处,我们进行了药品的分类管理以后,现在有没有一些调查报告?我们时不时听到一些报纸爆料,记者暗访药店买处方药或者抗生素的药品照样买出来,现在这种情况还有多少?
兰奋:我们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工作还是逐步在推进,这两年以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党*和*的总体要求,加快了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进步伐,特别是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推进。目前为止,我们现在除了毒麻禁这些药品之外,注射剂、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2004年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工作规范,今年又对工作规范的目标做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求2005年底要实现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也就是说到明年的1月1号开始,我们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零售药店不允许经营的药品,比如*、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包括蛋白胴化制剂以及疫苗等等。
第二方面在已经实施的注射剂和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基础上扩大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范围,现在进一步要求包括治疗精神障碍的药品、抗病毒药品以及医疗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以及肿瘤治疗药,还有一些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还有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必须凭处方药销售。从明年1月1号开始,我们国家能够对一些群众自我药疗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和容易造成滥用的处方药能够做到凭处方销售。
第三方面,要求零售药店做到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分类管理,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处方药不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安全隐患比较大的和容易造成滥用的药品,明年1月1号开始要求必须凭处方药销售,这两天已经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已经公布出来这两类药品的名单,包括零售企业不能够经营的药品名单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
主持人:现在有没有一些针对措施?
兰奋:根据药品流通办法进行批评教育,有一个警告,可以处以两千到三万块钱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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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0:58
医院处方
按部门分为:门诊处方、急诊处方和病房处方;
按门诊性质分:普通门诊处方、专家门诊处方、专科门诊处方;
按药物分类为:普通处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毒性药品处方、放射性药品处方;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4年8月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方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对处方又作了新规定:*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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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0:58
主持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比较专业来讲是分类管理,在国外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或者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我们国内应该说起步的时间比较晚,请兰*帮我们讲解一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我国是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兰奋:处方药跟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国际上开始很长时间,目前为止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应该说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包括很多的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了分类管理制度,我们国家的分类管理制度是从1995年开始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开始进行分类管理工作的。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后,始终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作为我们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力度。1999年我们局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已经公布了4488种非处方药,并且修订非处方药的说明书,公布了非处方药的专用标识,并且建立了非处方药的审核登记制度,规范了非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和说明书的管理,使非处方药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2001年我们局规定,零售药店所有的注射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2年又停止了处方药在大众媒体的广告发布,2004年又对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实施凭处方销售。应该说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取得比较大的进展。
我们国家用将近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国外大概将近二三十年才能达到的目标。
主持人:应该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限售的问题,尤其在零售市场的限售问题应该说是整个医药零售市场的问题。前两年抗生素开始限售的时候,很多零售企业说,我们几乎20%、30%的利润没有了,而处方又回归到医院去了。当时零售业开始兴起,很大一块利润从医院流向零售,一开始限售从药店又流回到医院去。应该说跟医疗跟药品都有很大的相关,李大川先生有没有在医院听到一些反映,处方药限售以后对医院有什么影响?
李大川:实事求是讲,我还没有听到医院有太多反映关于处方药限售的事情,可能更多的反映是来自于药品零售企业多一点。抗生素的使用,卫生部去年发了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提出抗生素如何应用、什么时候应用和怎么应用的意见,我们整个医院都在贯彻这个指导原则。我们听到的意见是怎么把这个指导原则贯彻执行好。
主持人:兰处,我们进行了药品的分类管理以后,现在有没有一些调查报告?我们时不时听到一些报纸爆料,记者暗访药店买处方药或者抗生素的药品照样买出来,现在这种情况还有多少?
兰奋:我们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工作还是逐步在推进,这两年以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党*和*的总体要求,加快了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进步伐,特别是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推进。目前为止,我们现在除了毒麻禁这些药品之外,注射剂、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2004年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工作规范,今年又对工作规范的目标做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求2005年底要实现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也就是说到明年的1月1号开始,我们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零售药店不允许经营的药品,比如*、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包括蛋白胴化制剂以及疫苗等等。
第二方面在已经实施的注射剂和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基础上扩大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范围,现在进一步要求包括治疗精神障碍的药品、抗病毒药品以及医疗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以及肿瘤治疗药,还有一些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还有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必须凭处方药销售。从明年1月1号开始,我们国家能够对一些群众自我药疗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和容易造成滥用的处方药能够做到凭处方销售。
第三方面,要求零售药店做到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分类管理,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处方药不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安全隐患比较大的和容易造成滥用的药品,明年1月1号开始要求必须凭处方药销售,这两天已经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已经公布出来这两类药品的名单,包括零售企业不能够经营的药品名单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
主持人:现在有没有一些针对措施?
兰奋:根据药品流通办法进行批评教育,有一个警告,可以处以两千到三万块钱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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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0:58
按性质分的话:
(1)法定处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收载的处方。
(2)医师处方:指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3)协定处方:指医院药学部(科)根据医院经常性医疗需要,与临床医师共同协商制定的处方。
按用途与作用分:(1)普通处方(白色)
(2)急诊处方(淡*)
(3)儿科处方(淡绿色)
(4)*品和第一-类精神药晶处方(淡红色)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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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0:58
医院处方
按部门分为:门诊处方、急诊处方和病房处方;
按门诊性质分:普通门诊处方、专家门诊处方、专科门诊处方;
按药物分类为:普通处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毒性药品处方、放射性药品处方;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4年8月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方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对处方又作了新规定:*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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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性质分的话:
(1)法定处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收载的处方。
(2)医师处方:指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3)协定处方:指医院药学部(科)根据医院经常性医疗需要,与临床医师共同协商制定的处方。
按用途与作用分:(1)普通处方(白色)
(2)急诊处方(淡*)
(3)儿科处方(淡绿色)
(4)*品和第一-类精神药晶处方(淡红色)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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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0:58
主持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比较专业来讲是分类管理,在国外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或者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我们国内应该说起步的时间比较晚,请兰*帮我们讲解一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我国是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兰奋:处方药跟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国际上开始很长时间,目前为止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应该说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包括很多的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了分类管理制度,我们国家的分类管理制度是从1995年开始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开始进行分类管理工作的。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后,始终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作为我们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力度。1999年我们局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已经公布了4488种非处方药,并且修订非处方药的说明书,公布了非处方药的专用标识,并且建立了非处方药的审核登记制度,规范了非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和说明书的管理,使非处方药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2001年我们局规定,零售药店所有的注射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2年又停止了处方药在大众媒体的广告发布,2004年又对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实施凭处方销售。应该说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取得比较大的进展。
我们国家用将近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国外大概将近二三十年才能达到的目标。
主持人:应该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限售的问题,尤其在零售市场的限售问题应该说是整个医药零售市场的问题。前两年抗生素开始限售的时候,很多零售企业说,我们几乎20%、30%的利润没有了,而处方又回归到医院去了。当时零售业开始兴起,很大一块利润从医院流向零售,一开始限售从药店又流回到医院去。应该说跟医疗跟药品都有很大的相关,李大川先生有没有在医院听到一些反映,处方药限售以后对医院有什么影响?
李大川:实事求是讲,我还没有听到医院有太多反映关于处方药限售的事情,可能更多的反映是来自于药品零售企业多一点。抗生素的使用,卫生部去年发了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提出抗生素如何应用、什么时候应用和怎么应用的意见,我们整个医院都在贯彻这个指导原则。我们听到的意见是怎么把这个指导原则贯彻执行好。
主持人:兰处,我们进行了药品的分类管理以后,现在有没有一些调查报告?我们时不时听到一些报纸爆料,记者暗访药店买处方药或者抗生素的药品照样买出来,现在这种情况还有多少?
兰奋:我们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工作还是逐步在推进,这两年以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党*和*的总体要求,加快了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进步伐,特别是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推进。目前为止,我们现在除了毒麻禁这些药品之外,注射剂、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2004年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工作规范,今年又对工作规范的目标做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求2005年底要实现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也就是说到明年的1月1号开始,我们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零售药店不允许经营的药品,比如*、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包括蛋白胴化制剂以及疫苗等等。
第二方面在已经实施的注射剂和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基础上扩大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范围,现在进一步要求包括治疗精神障碍的药品、抗病毒药品以及医疗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以及肿瘤治疗药,还有一些没有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还有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必须凭处方药销售。从明年1月1号开始,我们国家能够对一些群众自我药疗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和容易造成滥用的处方药能够做到凭处方销售。
第三方面,要求零售药店做到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分类管理,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处方药不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安全隐患比较大的和容易造成滥用的药品,明年1月1号开始要求必须凭处方药销售,这两天已经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已经公布出来这两类药品的名单,包括零售企业不能够经营的药品名单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
主持人:现在有没有一些针对措施?
兰奋:根据药品流通办法进行批评教育,有一个警告,可以处以两千到三万块钱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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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0:58
医院处方
按部门分为:门诊处方、急诊处方和病房处方;
按门诊性质分:普通门诊处方、专家门诊处方、专科门诊处方;
按药物分类为:普通处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毒性药品处方、放射性药品处方;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4年8月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方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对处方又作了新规定:*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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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0:58
按性质分的话:
(1)法定处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收载的处方。
(2)医师处方:指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3)协定处方:指医院药学部(科)根据医院经常性医疗需要,与临床医师共同协商制定的处方。
按用途与作用分:(1)普通处方(白色)
(2)急诊处方(淡*)
(3)儿科处方(淡绿色)
(4)*品和第一-类精神药晶处方(淡红色)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