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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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3:44
摘要这个范围很广:1、干部人事任命与调动、提拔,这是最严重的;2、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超范围行使权力,形成一言堂,独揽大权;3、在参与有关项目的时候,打招呼、递条子,以自身的影响力干预正常的决策和经济行为;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尤其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导致有关数据和信息不真实;5、管理自己身边的人*(含亲属)有问题,睁眼闭眼,不闻不问,甚至放纵,导致失控违纪;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25当前基层党员干部在哪些方面对是否违纪违法存在模糊认识这个范围很广:1、干部人事任命与调动、提拔,这是最严重的;2、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超范围行使权力,形成一言堂,独揽大权;3、在参与有关项目的时候,打招呼、递条子,以自身的影响力干预正常的决策和经济行为;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尤其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导致有关数据和信息不真实;5、管理自己身边的人*(含亲属)有问题,睁眼闭眼,不闻不问,甚至放纵,导致失控违纪;一、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问题 1、违纪违法基本情况。据信访统计,自2012年初至今年一季度,我们共接到反映村组干部信访件140件,其中2012年12件;2013年36件;2014年73件;2015年一季度19件,逐年呈上升趋势。据调查了解,自2010年初至2014年底5年期间,我们共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9件,涉及贪污贿赂20件;违反财经纪律11件;失职渎职4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9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2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3件,呈现出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屡查不止的现状。 2、暴露的突出问题。从以上案情反映的基本情况以及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梳理分析,我市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贪污贿赂。主要对象为村支书、主任和会计等掌管权、财、物的人员,他们有的单独作案,有的伙同他人作案,甚至有的村级班子集体塌方式贪污*。2012年查处的洋湖乡晏梁村委主任、会计、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妇女主任、出纳等人共同贪污私分*96376.8元,就是一起典型的贪腐窝案。二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账。2014年经楼镇后窑村支书白某莲和出纳白某保,把8个村小组的抽水电费和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迁坟补偿款共计5万余元列入小金库。三是侵犯党员公民权利。主要对象为一些担任村干部时间较长并形成了一定势力,或者家族、结交的圈子是村霸等村干部,这些人往往胆大妄为,说话办事带有威胁性、命令式,不听从的非骂即打。2012年义成镇肖家村委主任肖某就是利用自已的“霸气”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丙级。 二、当前基层党员干部对法纪的模糊认识 1、对权力观的模糊认识。有些基层党员干部虽然官位不大,但却眼大心高,认为自已是领导,心里想着“自已的地盘自已作主”,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甚至以个人的好恶解决问题,而不从民主和法制的途径开展工作。有的思想认识有误区,不把自已当干部,认为自已只是临时选任的,端的是“泥饭碗”而不是“铁饭碗”,“饭碗”随时可能会打破,利用机会贪点、拿点没什么要紧,大不了早点下台,反正照样种地干活。2013年黄土岗镇管付村支书付某春、出纳付某华就在此心理驱使下采取虚开白条的方式在村委账上虚报19800元用于个人购买社保。2、对宗旨观的模糊认识。有些基层党员干部*素质较低,宗旨观念不强,他们当干部不是为了给群众排忧解难、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心里只想着利用职权或集体资金吃喝玩乐、谋取私利。有的感觉待遇不高,心理不平衡,认为自已一年忙到头,为村里的工作付出了很多,但每个月的工资只有千把元,远不如身边一些小商小贩、务工等人员的收入高,因而不惜铤而走险,动起了歪念。福城街道龙溪村委杜家村小组长杜某多次挪用村小组征地补偿款进行营利活动,累计挪用金额达340余万元。 3、对势力观的模糊认识。有些基层党员干部宗族势力大,或者热衷搞“团团伙伙”,信奉“拳头底下出政权”,目中无人、胆大妄为,一切从自已的意愿出发,以自已、宗族和“团伙”利益为中心,而丧失了*纪律、*规矩、组织纪律。有的靠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上台,认为自已人脉好、关系广、能量大,违反一点规矩就是被人发现也不敢去上告,即使上告了也查不出,因而对法纪漠然置之。鹿江街道大路口村委皮某长期担任村支书兼主任,在2009年至2012年,六次擅自将村委资金515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 4、对责任感的模糊认识。有些基层党员干部缺乏上进心,工作得过且过,责任意识差,只管传达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而不去研究工作方式方法,不去抓工作落实。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中, 也是“出工不出力”,一副旁观者的姿态,即使面对矛盾升级也似乎“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他们认识不到,一旦没有执行好上级的制度规定,管理者难辞其咎;而群众的矛盾纠纷一旦升级为事故,管理者要承担相应责任。永泰镇大塘村支书李某在2010年至2014年间,无视上级有关规定,任由村民多次违章建房,并从中收受好处。 5、对知情权的模糊认识。有些基层党员干部为了自已的利益或者小团体利益,故意对村务、财务等不公开,或者只对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务进行公开,而对一些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项不公开、不透明,不让群众参与,故意避开群众,私下进行暗箱操作。他们不清楚,群众对公共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漠视群众的知情权等权力是违反规矩的。2012年中洲乡新屋村委副*余某、汪某就利用群众不知情,将该村退耕还林款7万余元进行私分。三、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新苗头 1、经济社会发展快,虚荣心和攀比心膨胀,是当前违纪违法新苗头。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当前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在农村,一些个体手工业户、种养殖户、甚至务工人员,不少盖起了小洋楼,有的还开起了小汽车。面对这些人员的阔气和豪气,有些基层党员干部就丧失了底气,认为自已虽然是干部、是领导,在能力方面比他们还要强,但和人家比却差一大截,觉得亏了自已、很没面子。因此就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自已“养肥”一点。大桥街道下汽村委会计龚某,2012年利用职务便利,在自已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5万元归自已所有。 2、项目资金多,自已支配权力大,扭曲的权力观、利益观,是当前违纪违法新苗头。当前,国家对“三农”工作投入很大,面向农村的各种支农惠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种粮补贴等项目和资金较多。对于有贪腐之心的基层党员干部,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捞钱的黄金时期,他们面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心理都会蠢蠢欲动,想着的不是如何把项目做好、把事情办实,而是思考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从中获取利益。2010年洋湖乡晏梁村委主任杨某就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委污染补助款56409元,并伙同他人私分村委污染补助款2.4万元。 3、自认为手段高明,能够做得“不留痕迹”,侥幸心理作怪,是当前违纪违法新苗头。有些基层党员干部掌管村集体财权、物权,认为熟谙对村集体财物的管理、调度和使用方式方法,只要动动脑子,钻钻空子,手段做得高明一点,贪点、拿点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就不会犯别人的“低级错误”。2013年张家山双林村支书阮某利用我市一工程建设项目在该村取土,联合该项目部负责人先“更改”取土地点套取国有资金,再从村委过账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