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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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6:00
大学发的医保卡可以在生病住院时进行医保登记,然后由医保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大学生医保卡是没有个人账户,只有统筹账户,是不能通过大学生医保卡到药店卖药的。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扩展资料: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6:00
大学发的医保卡,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可以自己去药店买药。
1、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四十四条规定: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2、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国家公务员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
3、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医药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参保人员的合法医疗权益;
4、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确定;
5、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
扩展资料:
1、持大学发的医保卡去药店买药时,如果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给付;拒不给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或其他当事人采用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或者如数追回已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利息;
( 1 ) 伪造、变造医疗保险证件、医嘱医案、医疗费凭证的;
( 2 ) 谎报、虚列就医人员名单、诊疗项目、治疗时间、医用材料、药品的;
( 3 ) 违反*价格规定,虚报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和药品价格的。
参考资料来源:保靖县*门户网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6:00
大学发的医保卡可以在生病住院时进行医保登记,然后由医保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大学生医保卡是没有个人账户,只有统筹账户,是不能通过大学生医保卡到药店卖药的。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扩展资料: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6:00
大学发的医保卡,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可以自己去药店买药。
1、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四十四条规定: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2、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国家公务员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
3、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医药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参保人员的合法医疗权益;
4、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确定;
5、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
扩展资料:
1、持大学发的医保卡去药店买药时,如果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给付;拒不给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或其他当事人采用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或者如数追回已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利息;
( 1 ) 伪造、变造医疗保险证件、医嘱医案、医疗费凭证的;
( 2 ) 谎报、虚列就医人员名单、诊疗项目、治疗时间、医用材料、药品的;
( 3 ) 违反*价格规定,虚报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和药品价格的。
参考资料来源:保靖县*门户网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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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发的医保卡可以在生病住院时进行医保登记,然后由医保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大学生医保卡是没有个人账户,只有统筹账户,是不能通过大学生医保卡到药店卖药的。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扩展资料: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6:00
大学发的医保卡,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可以自己去药店买药。
1、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四十四条规定: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2、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国家公务员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
3、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医药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参保人员的合法医疗权益;
4、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确定;
5、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
扩展资料:
1、持大学发的医保卡去药店买药时,如果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给付;拒不给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或其他当事人采用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或者如数追回已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利息;
( 1 ) 伪造、变造医疗保险证件、医嘱医案、医疗费凭证的;
( 2 ) 谎报、虚列就医人员名单、诊疗项目、治疗时间、医用材料、药品的;
( 3 ) 违反*价格规定,虚报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和药品价格的。
参考资料来源:保靖县*门户网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