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事法庭“和”远东军事法庭“详细介绍一下吧。谢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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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31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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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6 11:51
前面那个我还真没听说过。后面那个就是二战结束后盟军成立的用来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
http://ke.baidu.com/view/95927.htm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6 11:51
军事法庭 国家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与"军事*"同义。有些国家的"军事*"就称"军事法庭"。
国际军事法庭是指专门打击和惩治战争犯罪行为的国际司法机构。二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建立的审判战争犯罪的国际军事法庭主要有: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 又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审判德国战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该法庭由英、美、苏、法四国法官组成。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惩治日本战争罪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由中、美、英、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 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权限而设立的特殊国际审判机构。这是第一次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而不是以国际条约形式设立的国际法庭。该法庭目前已对米洛舍维奇等70多人提出指控和审判。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11月8日第955号决议建立的国际军事法庭,也是迄今为止惟一被授权起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实施种族*的国际性法庭。1996年9月以来,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内*对*监禁的7.5万人进行了审判。
国际刑事* 2002年7月1日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是根据联合国通过的《国际刑事*规约》创建的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有权对种族*、战争罪、*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国际刑事*与联合国有直接联系,但又独立于联合国之外,不受联合国及安理会约束。美国*由于考虑到《国际刑事*规约》可能对美国的军人、外交官和*不利,于2002年宣布从国际刑事*退出。
最高人民*下设中国人民*军事*行使高级人民*的职能审理军队内部案件,为副部级单位,正军职。各大军区、各军兵种设立军事*行使中级人民*的职能审理该军区、军兵种内部的案件,为厅级单位,正师职。各集团军、舰队设立军事*行使基层人民*的职能审理本集团军、舰队内部的案件,为处级单位,正团职。
军事*的任务:在国家最高人民*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法律审判现役军人和军队在编职员、工人违反军人职责案件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最高**授权的军内经济纠纷案件和指定管辖的案件,受理遗弃伤员案、*俘虏案。教育军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军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