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30 06:4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4:52
《上海市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续签手续如下:
1、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2、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包括: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打印签注信息。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
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上海市居住证》未按规定办理签注的影响: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上海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居住证办理指南-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4:52
申请条件:
持证人应当在《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期限界满前30内至逾期6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在过期60日后补签注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居住地址变更需重新提交住所证明。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原件,现场填写。
2、《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重新提交相应实际居住地址合法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以下三选一:
① 居住在本人或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该房地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除附图以外全部要复印)。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②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③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集体宿舍证明需使用上海市*印发的统一版本,需经专管民警签名并加盖外来人口办公室公章 和 公司公章确认;请前往高行镇派出所外来人口办公室索取。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近亲属关系证明如下九选一:《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 ;《出生医学证明》 ;同一本《居民户口簿》 ;*派出所出具的注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 ;人民*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专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 ;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民政部门颁发的子女领养证书。】
办理流程
1 、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门核定
*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 、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 住所证明中第③项开具的「集体宿舍证明」一人一份,不能合并开具,内容涂改视为无效;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父、母)代为办理,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年满65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由近亲属代为办理,同时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和「书面委托书」原件,残疾人附加残疾人证件。(此项除委托书外其他证件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3、持证人应当在《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期限界满前30内至逾期6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在过期60日后补签注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居住地址变更需重新提交住所证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上海居住证续签流程指南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续签注)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4:53
各城市对居住证的办理*有差异,建议到经常居住地的*门咨询。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4:53
上海居住证续办条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4:54
房东写证明,居委会盖章,再去派出所办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