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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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7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
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须
具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中医除外)的毕
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 月
1 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医学科学(理学)硕
士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同等学力报考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
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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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
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4. 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者,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
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执业证书。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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