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0:1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21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了什么是成年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我国民法上关于成年制的形成过程
从新中国成立后到《民法通则》出台之前,我国法律均未就自然人的民事成年年龄及行为能力作一般性规定。在此期间,主流学说认为,应参考《*》关于年满18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将18岁作为完全行为能力开始的年龄。
1954年至1957年进行第一次民法起草工作时,《民法典(第三次草稿)》总则篇第7条第2款曾规定:“年满14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能以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权利。”
此所谓“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实质上就是赋予完全行为能力。可见,该规定已具备劳动成年制的雏形,惟在构成要件上多了一项“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条件。
《民法典总则篇(第四次草稿)》第7条规定:“7岁以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行为能力人……”该条附注的“意见”指出:“本条应加上‘未成年人根据其他法律已参加劳动有劳动收入的,可以独立处理他个人的劳动所得,在这个范围内,视同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内容。”]此意见似乎是受到苏联民法的影响,因为当时的苏联民法及其理论认为,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有权独立支配其工资或其他劳动收入。不过,该意见并未抽象地、概括地赋予未成年人完全行为能力,故不属于劳动成年制的范畴。
据1958年出版的一部民法著作介绍,在1950年代,“有些虽未满十八岁,但从事劳动并且在生活上也已经独立自主的公民,*有时也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这种做法对未成年人从事劳动和独立生活的强调,以及赋予其完全行为能力,与《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已十分相似。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未提到此类未成年人的最低年龄*。
1962年至1964年进行第二次民法起草工作时,有关民法草案并无类似于劳动成年制的条文。《民法(草稿)》第17条第1款曾规定:“未满十六岁的公民在必须进行同他年龄不相适应的经济活动的时候,应当由他的监护人代理。”讨论该规定时,大多数同志认为,应将公民在经济生活上的成年标准定为18岁;少数同志认为,将成年标准规定为16岁是恰当的,“如果规定为十八岁,那么有很多人所进行的经济活动要受到*,尤其是农村青年,由于他们从小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年满十六岁时已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认识能力,能够参与一定的经济活动。”后一观点所担忧的问题,其实正是劳动成年制所要解决的。
1979年至1982年进行第三次民法起草工作时,《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民法草案(征求意见二稿)》均未提及劳动成年制。直到《民法草案(第三稿)》第22条才规定了劳动成年制,即“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参加工作并有劳动收入的,可以视为有行为能力人。”《民法草案(第四稿)》第22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参加劳动或者工作并有固定劳动收入的,认为是有行为能力的人。”《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显然是在上述条文的基础上形成的。
在1979年至《民法通则》颁布前出版的民法著作中,不少学者提到,对于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若已参加劳动并有固定收入,或者已独立生活的,实践中也认为或视为其具有行为能力。更有学者明确主张:“我国民法对未满十八岁公民的特殊行为能力的规定,应采用劳动成年制,即:满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公民,已参加工作并有劳动收入的,应视为有行为能力的人。”
不难发现,在1979年至《民法通则》颁布前产生的上述立法建议及民法理论,与《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的规定非常相似,而异于当时苏联民法关于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有独立支配其工资或助学金的部分行为能力的规定。由此可以认为,《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的劳动成年制,并非因袭苏联民法及其理论的结果,而是我国民法实践及理论的创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21
18岁为弱冠之年,即行冠礼,就是*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22
这个年纪生理基本成熟,换做动物,已经可以生养了。这个是你的问题的根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22
额,每个国家都不一样,这是按照各国生理心理发展确定的啦。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23
法律上的概念不叫成年人,而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指完全具有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的自然人(这个概念比较复杂,你可以忽略)。我国的标准是18周岁,台地区、日本、瑞士的民法典是以20岁为标准,西班牙规定为25岁,另外,美国、英国、德国、瑞士以及多数的欧陆国家亦以18岁为其标准,奥地利则是19岁。年龄的确定多与一国的医疗及教育水平相关,因为主要是依靠年龄判断你是否心智成熟,能否独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能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当然,近年来随着教育和医疗水平的发展,各国多纷纷的降低其取得完全行为能力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