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0:1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53
诈骗50万元,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拓展资料
“诈骗之乡”整治成效明显
在一些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地区,部分村民一夜暴富的经历刺激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老乡、亲朋间的“传帮带”形成了特点不同的地域性电信网络诈骗手法。
记者在江西、福建采访了解到,在严厉打击之前,部分从事电信诈骗的无业人员“暴富”,有的年轻人开起了豪车,有的盖了豪宅。为逃避打击,有的人把房子产权登记在亲戚名下。“搞诈骗带坏了当地社会风气。”办案民警说。
一段时间以来,江西鄱阳县冒充“*”的诈骗案件多发,警方常常接到外地的协查通报。江西警方专门组织侦查发现,虽然其团伙成员分布在全国多地,但主要窝点集中在鄱阳县凰岗镇。
对于地方区域性犯罪,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项重点监控和精准打击。据了解,2015年以来,*已启动两轮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工作,江西余干、河北丰宁、福建新罗等10余个地区,被*列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整治地区。
铲除电信诈骗犯罪,除了斩断犯罪链条,还要引导年轻人正当就业。记者在江西省余干县、福建省龙岩市等曾经诈骗多发的乡镇调研发现,各地*通过综合整治,打击犯罪团伙成效明显:振兴富民产业,铲除了犯罪土壤;建设文明乡风,改善了社会风气。
揭秘电信诈骗新手如何“养成”--社会--人民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54
诈骗50万元,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拓展资料:
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法律*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专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成立诈骗罪。
意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不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受不幸的“落难者”),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要特别注意“能人”
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要特别注意。那些自称名流、能人的诈骗分子为了能更快地取得你的信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都会主动地在你面前炫耀自己的“本事”,说自己是如何了得,取得什么成就,而且他正在运用他的“本事”、“能耐”为你解决困难或满足你的请求。当你遇到这种人时,你应当格外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而且他正企图骗取你的信任,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忌贪小便宜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博得信任;二是骗取对方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诈骗罪——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54
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55
具体得看是何种诈骗罪名,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信用主证诈骗,合同诈骗等等,量刑尺度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