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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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7
摘要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冬季采暖,规范供热采暖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市和区县*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7北京市供热216号文件共用部位和自用部位的司法解释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冬季采暖,规范供热采暖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市和区县*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第十条 供热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基本情况;(二)供热区域及规模、用户类别及数量;(三)供热设施及其折旧管理基本情况;(四)运营管理制度及人员基本情况;(五)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在备案内容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第十一条 供热单位与用户订立供热采暖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未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户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