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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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14
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 来自:中国标准导报 时间:2006.2.15 基因,是指生物体遗传的基本单位,存在于细胞的染色体上,作直线排列。 基因工程,是一种遗传学技术,借助生物化学的手段,将一种生物细胞中的遗传物质取出来,在体外进行切割和重新组合,然后引入另一种生物的活细胞内,以改变另一种生物的遗传性状或创造新的生物品种。 转基因,是指运用科学手段从某种生物中提取所需的基因,将其转入另一种生物中,使之与另一种生物的基因进行重组,从而产生特定的具有 优良遗传性状的物质。利用转基因技术,可以改变动植物性状、培育新品种。也可以利用其他生物体培育出人类所需要的生物制品,用于医药、食品等方面。是基因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转基因技术是在上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进展迅速,取得了巨大成果。转基因技术广泛应用与农作物,产生了转基因食品原料及转基因食品,为消除贫困,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和膳食结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转基因技术是一次“生物*”。 转基因食品从它的诞生的那一天起,其安全性就备受关注;同样,围绕转基因食品,其安全性也产生诸多争议。 据专家介绍,转基因是一项非常先进的技术,转基因食品在结构、功能、安全方面都比较明确。因为现在所有的转基因食品在研发和申报安全性评价的过程中,都进行了大量的安全性实验。凡是经过科学评价和*部门严格审批获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在现在的科学认识上都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 据了解,对于转基因这个敏感话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如国家质检总局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地跟踪国际转基因技术及相关法规制修订动态,派员参加各有关的国际会议,考察各发达国家转基因技术法规实施情况,并在系统内组织了多次转基因测试技术培训,我国已有一批检测中心和实验室获得了对转基因产品进行定性检测资格。同时,我国转基因食品检测取得重大突破,已完成数百项深加工食品原料转基因检测鉴定方法的研究,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我国可以准确地从大豆、玉米、蕃茄、马铃薯、小麦等食物原料中检测出转基因成份,可以准确地从豆制品类、奶粉类、营养早餐类、爆玉米花类、马铃薯制品类、膨化食品类、速食面类、蕃茄制品类、速冻点心类、罐头食品类、食用油类、雪糕类、苹果与菠萝等水果派类、蔬菜比萨派类等一大批深加工食品中检测出转基成份。我国的相关实验室在技术已居于领先地位。应该说,从技术发展的角度讲,未来的转基因食品可能比常规食品更安全。 当然,任何一项新技术的诞生都会有许多未知数,都会有现实的和潜在的风险存在。如同伴随着电的发明就带来触电风险,家用电器的普及就使电磁辐射成为防护重点对象一样。为了防范风险,除了积极探讨其负面影响并努力消除外,有关部门还从技术和行政监督执法上进行安全把关。 国家于2004年修订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其第5、1、9、2条规定:“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这些规定是指:*令第304号(2001年5月23日)公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令第8号发布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其中涉及转基因食品标示的有: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有明显的标识。 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 第二十九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还应当载明销售范围,并在指定范围内销售。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第六条 标识的标注方法 (二)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XX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XX”。 (三)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XX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XX,但本产品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 第七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难以在原有包装、标签上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可采用在原有包装、标签的基础上附加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办法进行标注,但附加标识应当牢固、持久。 附件 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 一、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 二、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含税号为11022000、11031300、11042300的玉米粉) 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 四、棉花种子 五、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 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注“本品转XX食物基因,对XX食物过敏者注意”。 第十七条 转基因食品采用下列方式标注: (一)定型包装的,在标签的明显位置上标注; (二)散装的,在价签上或另行设置的告示牌上标注; (三)转运的,在交运单上标注; (四)进口的,在贸易合同和报关单上标注。 第十八条 转基因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可以治疗疾病; (二)虚假、夸大宣传产品的作用; (三)卫生部规定的禁止标识的其他内容。 转基因是一项非常先进的技术,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方向。做为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进行正面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同时也要对其有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广泛探讨和监控。如,目前人们对基因的活动方式了解还不够透彻,没有十足的把握控制基因调整后的后果;是否有致敏因素;营养成分是否安全等,以确保消费的安全。在这个前提下,就不会有人盲目排斥转基因食品了。 据了解,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有关履约情况,我国正准备制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以实现对转基因生物的全程跟踪。 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转基因食品也存在一个不断提高、完善的过程,消费者对待转基因食品也有一个认识的过程。这两个过程相辅相成。而引导消费者正确对待转基因食品的工作,则应在*的引导下,由企业完成,这种宣传、推广活动的主力军也是企业。企业承担这项工作,是其义务所在,体现了企业的责任。近年来,围绕转基因食品所出现的投诉,在很多情况下是由于相关企业忽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所致。因此,在大力开发转基因食品的同时,相关企业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有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一定要把宣传、引导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力度,以使更多的人全面了解转基因食品知识,了解其安全性能。这样,才能使消费者放心食用而扩大市场,才能使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减少不必要的投诉,以使转基因食品这一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生事物健康发展,形成规模,成为另一个重要的食物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