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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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8:56
清代雍正时期,开始在西南少数民族中废除了土地司制度,改革土地分配的*,实行流官统治的*,史称改土归流。
由于人民受到的剥削严重,改土归流一经推行,便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对于一些安分守己的土司,雍正帝认为可以不改,以免人民受失业之苦。而对于一些野蛮狂妄的大土司必须进行改土归流。根据土司态度的不同,赏罚也很分明。改土归流之后在当地设立府县,增加军事机构。在当地建城池,办学校,收赋税等等。改土归流涉及地区广大,民族众多,到雍正九年基本实现,这就是改土归流的过程。改土归流后期,仍有一些上层土司不甘心,伺机复辟。雍正十三年春,贵州古州上层土司鼓动百姓叛乱,雍正帝派兵*失败,之后乾隆登基后派大臣前往当地经略,才逐渐定叛乱。改土归流的过程虽然不久,但改土归流的实行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减少了叛乱的因素,加强了*的统治,巩固了各民族的关系,推动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改土归流的特点改土归流是明清时期针对南方少数民族实行的管理*。在此之前少数民族长期实行土司制度,但是土司制度的弊端日益浮现,边疆地区经常发生土司之间斗争的局面,于是统治者将权力收归*,派流官治理,这就是改土归流。
云南土司府实际上改土归流的意义非常大,在这个*实行后,有一些地方的少数民族首领叛乱,其中规模最大的是乌蒙土司叛乱。改土归流是朝廷为巩固边疆地区的统治而做出的努力。虽然这个*实行的范围很小,但它的影响却极其重大。从本质上讲,改土归流的实行,让朝廷更加巩固的统治我国西南边境地区,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当地战乱的局面,让各个民族之间有了更加亲密的关系和更好的发展,国家更加安定,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实在是一个良好的制度。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改土归流坚持了朝廷对边疆*的延续,对于清*来说也是一种开明的行之有效的*。因此,改土归流的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最直接的是对当时朝廷的贡献,维护了清*的统治。然后它让祖国更加安定,有利于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传播到较为落后的西南地区,取消吐蕃、建立流官也让朝廷对西南地区的管理有很大的加强,开发了边疆,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团结,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融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8:57
中国清代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改革。为了解决土司割据的积弊,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建议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办理。六年,又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推行改土归流*。在废除土司世袭制度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对自动交印者,酌加赏赐,或予世职,或给现任武职。对抗拒者加以惩处,没收财产,并将其迁徙到内地省份,另给田房安排生活。在设立府县的同时,添设军事机构。清*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同时废除原来土司的赋役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改土归流的地区包括滇、黔、桂、川、湘、鄂6省,所涉及的民族有土家族,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等。云南、贵州改土归流的目标,到雍正九年基本实现。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对边疆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8:56
清代雍正时期,开始在西南少数民族中废除了土地司制度,改革土地分配的*,实行流官统治的*,史称改土归流。
由于人民受到的剥削严重,改土归流一经推行,便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对于一些安分守己的土司,雍正帝认为可以不改,以免人民受失业之苦。而对于一些野蛮狂妄的大土司必须进行改土归流。根据土司态度的不同,赏罚也很分明。改土归流之后在当地设立府县,增加军事机构。在当地建城池,办学校,收赋税等等。改土归流涉及地区广大,民族众多,到雍正九年基本实现,这就是改土归流的过程。改土归流后期,仍有一些上层土司不甘心,伺机复辟。雍正十三年春,贵州古州上层土司鼓动百姓叛乱,雍正帝派兵*失败,之后乾隆登基后派大臣前往当地经略,才逐渐定叛乱。改土归流的过程虽然不久,但改土归流的实行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减少了叛乱的因素,加强了*的统治,巩固了各民族的关系,推动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改土归流的特点改土归流是明清时期针对南方少数民族实行的管理*。在此之前少数民族长期实行土司制度,但是土司制度的弊端日益浮现,边疆地区经常发生土司之间斗争的局面,于是统治者将权力收归*,派流官治理,这就是改土归流。
云南土司府实际上改土归流的意义非常大,在这个*实行后,有一些地方的少数民族首领叛乱,其中规模最大的是乌蒙土司叛乱。改土归流是朝廷为巩固边疆地区的统治而做出的努力。虽然这个*实行的范围很小,但它的影响却极其重大。从本质上讲,改土归流的实行,让朝廷更加巩固的统治我国西南边境地区,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当地战乱的局面,让各个民族之间有了更加亲密的关系和更好的发展,国家更加安定,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实在是一个良好的制度。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改土归流坚持了朝廷对边疆*的延续,对于清*来说也是一种开明的行之有效的*。因此,改土归流的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最直接的是对当时朝廷的贡献,维护了清*的统治。然后它让祖国更加安定,有利于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传播到较为落后的西南地区,取消吐蕃、建立流官也让朝廷对西南地区的管理有很大的加强,开发了边疆,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团结,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融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8:57
中国清代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改革。为了解决土司割据的积弊,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建议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办理。六年,又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推行改土归流*。在废除土司世袭制度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对自动交印者,酌加赏赐,或予世职,或给现任武职。对抗拒者加以惩处,没收财产,并将其迁徙到内地省份,另给田房安排生活。在设立府县的同时,添设军事机构。清*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同时废除原来土司的赋役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改土归流的地区包括滇、黔、桂、川、湘、鄂6省,所涉及的民族有土家族,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等。云南、贵州改土归流的目标,到雍正九年基本实现。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对边疆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