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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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9 11:43
我们国家只是自1986.10开始对原合同制员工实施缴费参保,所以1986.10之前没有缴费方面的规定呀。追答你说的那个文件大意指的是在当事人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至开始参保缴费之前的时间都应当记作当事人的连续工作时间,但如果从事临时工,在另一个企业转正就不能计算在内了。
对于你而言,自1986.10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参保,现在需要认定你1985.06~1986.09这段时间的视同缴费年限。既然你提供了1985.06入职登记表,社保就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认定呀
话说回来,我见过这个文件,明天帮你找一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