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增值税账务处理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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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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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0:49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关于*的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科目即可,不需要在应交*下面再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这样核算起来是相当简单了,但是现在的国家*是小微企业月收入3万以下或是季度收入9万以下免征*。如果仅仅是账务方面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一样处理即可。
附简易处理方式: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注: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零申报即可。
但现在的问题是老板有时会问你咱们单位这段时间享受的免税税额是多少或是代开*交纳的科额是多少,要是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那样处理,你就不得不去翻看凭证,然后再加加减减。现在针对这种情况,我给出一种解决方案:
设置如下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应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金) 应交税费—未交*
下面举例来说明如何应用这些科目
例1:1.A小微企业本月销售一批货物,收到含税价款1030元,
借:银行存款 10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应交税金)30
2.A小微企业本月在税务机关代开发*500元,*上注明*额为15元,在代开*时已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 15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5
借:银行存款 515
贷:主营业处收入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15
月末或是季末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应交税金)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金)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金) 3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金) 30
附加税处理:如果本月没有代开*且享受免税则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因为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计片。本例中在税务机关代开过*,已预缴过*,所以得进行附加税的处理。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X12%=1.8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5X7%=1.05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5X3%=0.45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5X2%=0.3
次月缴纳附加税时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5X7%=1.05
借: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5X3%=0.45
借: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5X2%=0.3
贷:银行存款 1.8
例2:B小微企业本月销售一批货物收到含税价格41200元。
借:银行存款 4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应交税金)1200
月末或季末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应交税金) 1200
贷:应交税费—未交* 1200
附加税处理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200X12%=1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200X7%=84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200X3%=36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0X2%=24
次月缴纳*及附加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200X7%=84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200X3%=36
借: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0X2%=24
贷:银行存款 144
至此小微企业*账务处理流程介绍完毕,这样处理后是不减免税金,已交税金一目了然了。
注: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金为未交*科目借方发生额与已交税金借方发生额合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0:50
1、小规模免征的*是要做会计处理的。
2、具体的账务处理是:
(1)取得3万元以下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
(2)月底结转免征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营业外收入-免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0:50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