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甲传真定货 乙报价,甲回复报价的行为的法律性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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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3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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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3:27
甲传真定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的行为的法律性质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
1、如果甲传真定货的内容除价格外,其它的内容都符合合同内容要求,在乙报价后,甲回复同意乙报价的行为属于承诺,自甲同意乙报价的回复到达乙时,双方间合同即成立。
2、如果甲传真定货的内容除价格外,其它的内容都符合合同内容要求,在乙报价后,甲回复不同意乙报价或对报价进行了修改的,则甲的回复行为属于邀约要请,双方间不成立合同。
3、如果甲传真定货的内容除价格外,其它内容不符合合同要求,则甲回复同意乙的报价的行为属于邀约要请,双方间不成立合同。
《合同法》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3:27
甲传真订货,那么是邀约行为,乙方报价则为应约,在之后甲回复报价,如果更改了报价,那么是新邀约,需要乙方许诺。追问谢谢
追答不客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3:28
传真定货是要约邀请,乙报价是要约,甲如回复同意则为承诺,如更改报价、数量、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则为新要约。追问谢谢
追答不客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3:28
如果传真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
甲的报价没有被认可是不成立的追问谢谢
追答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