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里关于培训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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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00:50
一、劳动合同法里的培训有这样几个特点:是指专项培训,一般是指在特定时间将培训人员集中起来,由第三方授课或者实践操作,培训费用应该有*,收据,做账归为培训费用这一科目。
二、你这里应该是企业的内部培训,不算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培训。
三、现在没有法律规定,可能最近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解释中会有相关规定。
四、合同中没有规定这是培训费,单位也无法出证据,*证明,是不能认定为培训费的。辞职也不用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00:50
本人从事过此项工作。
起重机和压力容器,*规定要持证上岗,这种培训是由质监机构组织,企业出钱,全国通用的证件,属于培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现在,厂里只是口头上叫你去考试的,并没有签协议或合同,那你辞职就不用怕要赔培训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00:5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这一条中,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反服务期约定”,并“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你的情况是,根本没有协议,更没有什么服务期,谈何违反服务期约定呢?所以大胆的辞,没关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00:51
如果培训费是厂里出的,而且培训单位开具有详细*,就属于劳动合同法里的培训费,如果你在合同期内离职,需要将这部分费用支付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