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7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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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8:22
刑法237条是关于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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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8:22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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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妇女的人身采取殴打、*、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方法,使妇女不能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妇女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刺激等方法对妇女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妇女进行猥亵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8:23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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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齐某*、猥亵儿童案
2011年夏天至2012年10月,被告人齐某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洗澡堂、男生宿舍等处多次对被害女童A(10岁)、B(10岁)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带A女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带回家中*。
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等地多次猥亵被害女童C(11岁)、D(11岁)、E(10岁),猥亵被害女童F(11岁)、G(11岁)各一次。
2013年4月14日,某市人民*以齐某犯*罪、猥亵儿童罪对其提起公诉。5月9日,某市中级人民*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9月23日,该市中级人民*作出判决,认定齐某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被告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后,报某省高级人民*复核。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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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地铁二号线上猥亵女性南京一无耻男被行拘
一名男子在南京地铁二号线车厢内猥亵女乘客被发现,当受害人准备报警时,该男子居然还无耻地说道:我给你道歉还不行,目前,该男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报警人朱女士告诉民警,当天在大行宫上车时感觉后面一直有人推挤自己,回头发现是一位老年男子,随后,列车经过汉中门站时,她突然发觉有人在摸她。气愤的朱女士对着该男子肩膀猛推一把,并在列车停靠莫愁湖站时将其拖下车。男子见朱女士一边哭一边准备报警,竟然还无耻地说道:我给你道歉还不行啊。
经询问,男子高某某今年55岁,南京本地人。高某某面对民警时,起初还狡辩说是因为不小心才触碰到朱女士的。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高某某在车上行为异常,一直朝朱女士的方向看并挤到其身边,且路线轨迹和自己声称的当天要在上海路办事的说法也不相符。
在证据面前,高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猥亵的行为事实。地铁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地铁二号线上猥亵女性 南京一无耻男被行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8:24
一、刑法第236条规定了*罪,*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国家对*罪也是严厉打击,*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