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期间发生人命伤亡有刑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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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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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26
你用的袭击一词让我很难判断他是想杀人还只是想伤害,姑且认定是想伤害吧。
个人认为A/B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既遂),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分析一个案件要时刻谨记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故意2、犯罪行为3、犯罪行为与实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首先,甲的行为满足1、2毋庸置疑。
其次、至于3,我认为也是满足的。因为不管是路遇深坑还是心脏病突发,都不是意外因素介入,都属较为正常的事件,无法中断行为与实害结果的因果联系;而且掉入深坑,心脏病突发都是由于甲的追逐引起的。
三要件满足,应当认定甲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既遂)
也许你要说,甲没有接触到乙,没有直接致伤致死。这就要用犯罪构成和认识错误理论解释了。根据这两个理论,甲意欲伤害,只是伤害的过程没有按照他的意图发展罢了,不影响犯罪的构成。用白话来说,甲刚开始想拿刀子捅伤乙,但是乙躲了过去,但最终乙通过追逐这一行为达到了伤害的目的,这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举个例子你更能理解,甲想把乙推进河里淹死,但是推下去后因为水比较浅,乙没有被淹死却脑袋撞在了礁石上碰死了,这当然是故意杀人。不知你能不能接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32
情况A,甲作为一个成年人,有责任预见而且应该预见可能发生坠坑造成伤害的结果,所以是过失致人死亡
情况B,如果甲和乙素不相识,甲是没有义务要去预见乙有心脏病的,所以是个意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28
其实两种情况大体是一致的,当乙因为甲的行为而掉坑里或者犯心脏病的时候,发生事故后,甲即对乙有了救助的义务,如果不救助,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救助的方法包括直接救助和间接救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28
高材生啊 我也还想学法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25
你用的袭击一词让我很难判断他是想杀人还只是想伤害,姑且认定是想伤害吧。
个人认为A/B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既遂),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分析一个案件要时刻谨记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故意2、犯罪行为3、犯罪行为与实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首先,甲的行为满足1、2毋庸置疑。
其次、至于3,我认为也是满足的。因为不管是路遇深坑还是心脏病突发,都不是意外因素介入,都属较为正常的事件,无法中断行为与实害结果的因果联系;而且掉入深坑,心脏病突发都是由于甲的追逐引起的。
三要件满足,应当认定甲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既遂)
也许你要说,甲没有接触到乙,没有直接致伤致死。这就要用犯罪构成和认识错误理论解释了。根据这两个理论,甲意欲伤害,只是伤害的过程没有按照他的意图发展罢了,不影响犯罪的构成。用白话来说,甲刚开始想拿刀子捅伤乙,但是乙躲了过去,但最终乙通过追逐这一行为达到了伤害的目的,这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举个例子你更能理解,甲想把乙推进河里淹死,但是推下去后因为水比较浅,乙没有被淹死却脑袋撞在了礁石上碰死了,这当然是故意杀人。不知你能不能接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30
高材生啊 我也还想学法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29
其实两种情况大体是一致的,当乙因为甲的行为而掉坑里或者犯心脏病的时候,发生事故后,甲即对乙有了救助的义务,如果不救助,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救助的方法包括直接救助和间接救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25
情况A,甲作为一个成年人,有责任预见而且应该预见可能发生坠坑造成伤害的结果,所以是过失致人死亡
情况B,如果甲和乙素不相识,甲是没有义务要去预见乙有心脏病的,所以是个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