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8 21:4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20:50
一、工厂因啥事咋个*迫劳动者加班呐?请你使用证据来叙述自己的疑惑问题,你说大家听。
《劳动法》第41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4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你没法去劳动局告状,因为目前没有劳动局这个单位。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有权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将用人单位告到*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劳动法》第90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20:51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