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持有财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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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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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4:22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条文如下 :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4:23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另外,对于夫妻财产还有以下一些特殊的规定: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4:23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伤亡保险金等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7、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4:24
我国法定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由《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