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5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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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6:22
农业种植出来的中草药和深山里采摘的中草药在农贸市场上摆卖时候和被收购前属于农副产品,按农副产品性质来进行管理。被专业经营者或者医药公司收购后就属于药品,按药品性质来进行管理。具体的收购价格采用市场调节价,国家没有规定具体的价格。药材在经营流通的各环节按其运输、加工等经营成本逐步加价,药材如被分成不同的规格等级也有不同的定价。具体的加价率也主要靠市场调节。国家有专门对中药材的定价办法,规定批零价差最大不超过30%,具体可查看相关的物价文件。如果再加上药材筛选加工的损耗率(经验值大致为20%),30%+20%=50%,也就是说加50%毛利率逐渐成为了不成文的行业做法。例如购进10元/kg的药材,加上毛利率后,就按15元/kg零售。由于购进环节和流通环节的不同,导致国家难以对每个具体的药材品种规定具体的定价,再说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如果是药厂将药材生产加工为成药后,该成药就有具体的物价定价了,规定了具体的批发价和最高零售价。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6:22
现在是市场说了算。 不是计划经济年代某个部门规定价格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