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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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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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3:54
先总述一下:
法律上的保全分为两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其中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我们所说的保全一般都是指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
《合同法》:“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为了防止它的财产因为债务人某些不当的 使用或者抵押之类的而失去原有的价值,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的。
财产保全从申请执行的时间上来看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现在主要有四种说法。
一:固定与保管说。如学者认为:“证据保全即证据固定与保管,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供司法人员或律师、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
二:确定说。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在开庭审理前,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照职权采取一定措施加以确定的制度
三:预先调查说。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或公证机关在人民*法庭审查前对证据预先进行调查,加以保护的措施,证据保全是指诉讼提起前或诉讼提起后,在未达证据调查步骤之前,依法预先的证据调查以确保证据调查结果的程序。
四:延伸说。认为证据保全是对证据的预先调查行为,是法庭调查的向前延伸,并对调查的证据加以固定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