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世纪90年代下岗潮失业人口数数占社会总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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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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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6:55
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资料,我国原有国有企业的职工1.1亿人,1998年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则为5200万人,而原为4000万人的集体企业职工,更是锐减为1000多万,这减少的7000多万原有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除一部分直接转到非公有制企业外,大部分人都有一段或长或短的下岗或失业的经历。以一家三口计算,受到直接影响的人群超过2.1亿,间接影响的人数就更多。
下岗工人如何处置:
国企改制过程中有所谓“三转”之说,即:*转让产权、职工转换身份、企业转换机制。“三转”之核心是“*转换产权”,另“二转”是为此转配套服务的。说白了,“转让产权”即把企业卖掉或送掉,“转换身份”就是把职工遣散——实际上,身份是由国企职工转换为失业人员。“转换职工身份”通过所谓的“买断工龄”方式来实现,即*用国企转让产权之所得的一部分,按照职工的工龄长短,分别支付给职工一笔经济补偿金。
1995年至2002年期间,全国各地*强制推行经济*改革,对出现亏损的国有中小型企业丶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破产”“解体”, 没有亏损的企业实行“转制”, 造成了全国高达千万的下岗职工失业群体。企业破产解体时,各地均依照《党**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执行,下岗职工*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然后领取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1-2万元),作为安置费。也就是说,国家发放给下岗职工三年工资,三年后是死是活,概与国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