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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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16:47
1,不计免赔险主要分为了2种,一种是主险的不计免赔,另一种是附加险的不计免赔。
2,主险的不计免赔主要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损险,乘车人员责任险,一般很多车主在购买商业险是,都会购买这两种保险。不计免赔险是指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
拓展资料:
1,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 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一般来说,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加给保险公司。
2,所谓不计免赔特约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由于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而应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金额赔偿。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不计免赔险又可分为基本险的不计免赔和附加险的不计免赔,车主在投保时应详细了解。
3 ,此条款 的理解可参照《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即:两个主要险种在发生事故时的赔偿率并非100%,而是根据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按比例赔偿,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保险车辆,只能收到符合规定的赔偿金额的80%,其余20%须自行担负。因此,可以看出,如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就可以收到100%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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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16:47
一、责任免除范围如下: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三)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四)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因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因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六)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二、2004年11月1日起,占北京市车险市场70%份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执行新的车损险条款,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要增设免赔额,额度为500元。也就是说投保人保车险的客户今后因为小事故修车额度不到500元,需要自己支付;
三、如果超过500元,保险公司只赔偿超额的部分。如果投保人认为自理500元小修费用风险太大,也可以另外再购买附加险,则500元自理费用也由保险公司买单。
扩展资料:
人保公司新的车损险条款已经于200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针对消费者的质疑,中消协法律事务部主任表示,因为该条款只是人保一家所有,并不具有普遍性,因此目前不好认定其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但是中消协不希望人保的做法成为其他保险公司的仿效对象,以致最后发展成价格联盟、“行业托拉斯”。中消协希望各家保险公司能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带给投保人更多实惠,使投保人真正从保险中受益。
同时提醒车主,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不尽相同,哪些最合理,投保人可以多做比较,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选择保险公司及车险。
另据媒体报道,2004年2月16日,南京各保险公司曾率先宣布对投保车辆实施“绝对免赔”,即对500元以下的赔案不予受理。但仅事隔一天,这一备受争议的车险新规,就被监管部门紧急叫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计免赔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都是垄断惹的祸 人保车险新规“绝对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