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版权的顶层设计会给音乐版权代理公司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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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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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07:44
版权局强调要求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音乐作品,避免授予独家版权。这一点被不少媒体拎做标题,也引发了网友热议。不少人都要为版权局打call。他们从个人体验出发,觉得需要下多个音乐app很麻烦,一个歌单来回切换播放器很心累。而此次版权局定调,很可能会从顶层设计出发,在未来解决用户这一烦恼。
从维护版权到经营版权
2015年以来,国家加大音乐产业版权保护力度,相关*相继出台。6月,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工信部、*宣布“剑网2015”专项。同年7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被看作国内音乐史上最严厉的“版权令”。
版权局此次约谈的重点,主要是以下方面:“当前网络音乐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
“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版权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版权争端,依*”;
“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
“积极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
“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维护音乐作者和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如果说此前是从维护版权角度出发,那今年以来版权局的动作,就是从音乐版权经营层面发出的了。事实上,今年8月,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与网易云音乐因版权转授权产生纠纷时,曾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国家版权局副*(今年4月份卸任),现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的阎晓宏就在8月24日的“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共享与版权保护”论坛中提出,音乐版权不能太过于独家,否则会影响音乐的传播和市场价值的释放。此次版权局密集约谈,所划重点也是在“独家版权”问题上。
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对于音乐版权代理公司有什么影响?
可以看出来,版权局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的决心很大。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也是中国音乐国际化接轨的一个标志,这基本上也决定了今后国内音乐版权的走向。
版权代理公司之间的合作也是常有的事
当前的《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录音制品在首次出版3个月后的使用权利要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理”,这就是音乐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音乐版权的转授权,理论上应该交给第三方机构来代理经营,而不是一家商业化的互联网公司。但实际情况是,市场并没有按照这一规定在运作。
目前我们能看到,中国的音乐版权保护*、网络音乐付费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但推动音乐产业链良性发展、秩序重建重估产业价值还需要关键一环——市场化的第三方版权管理机构。
但国内的版权管理组织至少存在两方面问题:一、音著协、音集协为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唯一管理机构,竞争的缺失导致管理机构议价及维权动力不足;二、音著协所管理的版权种类过于分散,缺乏有效手段检测版权使用情况,从而为各类版权进行市场化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