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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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6:23
营销因素
企业确定了目标市场以后,必须运用一切能够运用的因素去占领它。营销因素是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可以控制的因素,可分为产品(proct)因素、价格(price)因素、分销渠道(place)因素、促进销售(简称“销”,promotion)因素等四大类。由于四类因素英文单词的开头字母都是P,所以简称4P。
这种把营销因素分为四大类的方法称为麦卡锡分类法,由美国的尤金·杰罗姆·麦卡锡(EugengJeromeMcCarthy)于1960年提出,是目前营销学中通用的分类法,既完整、科学地概括了所有营销因素的内容,又便于记忆。此外,营销因素还有其他的分类方法,例如:
佛利分类法。这种分类法将所有营销因素分为两大类:一是销售中的因素,包括产品、包装、品牌、价格与服务。二是原理与工具,包括分销渠道、人员推销、广告、销售促进与公共关系。
营销组合
营销组合是指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等所有营销因素的集合。企业通过制定和运用有效的营销组合来吸引顾客、赢得竞争。营销组合这一概念由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尼尔·鲍顿(NeilBolden)于1950年首先提出,以后逐步地丰富和完善。营销组合策略有以下特点:
(1)可控性。企业可以对营销组合加以控制,根据自身状况和环境条件灵活搭配组合以取得最佳效益。
(2)复合性。营销组合是4P的整体配合,每一个P又包含许多次因素,形成一个次组合,营销因素就由许多次组合复合而成。为便于说明问题,从每一个P中选择4个次因素组成各个P的次组合
(3)统一性。营销因素组合中的各因素必须协调统一,紧密配合,为实现营销目标服务。在以生产为中心的旧观念下,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都从自己的业务出发,强调各自的重要性并独立开展活动。例如,生产部门负责人只考虑如何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质量;采购部门只考虑如何节约开支;销售部门只考虑如何以高价销售商品。虽然各职能部门力求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是企业不能从整体上考虑满足消费需求和开展竞争。在现代营销观念下,企业高层负责指挥和统一运筹,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的活动,构建营销体系来保证营销活动的有效性。
(4)动态性。营销因素必须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任何一个营销因素和次因素发生了变化,就视为出现新营销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