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6:1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5
刑事案件立安后的撤案,不是受害人或当事人申请就可以撤案的,须办案机关依法、按程序作出撤案决定才能撤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6
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予立案,构成犯罪的,不能撤案。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7令)第185条规定:
*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具有立案权利的是*机关和人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6
造成轻伤的纠纷分为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按照《刑法》规定
民事部分当事人可以和解撤案
刑事部分不受当事人和解影响,*机关证据收集完毕后上交*提起公诉,和解可以作为减轻量刑的依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7
进入已经报到*,就不能销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7
造成对方轻伤二级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起诉标准,即使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