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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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2: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二十二条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交易虎鞭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老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
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持*证持*猎捕野生动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
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
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2:52
根据*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规定,老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2:5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王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您描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二十二条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交易虎鞭属于犯罪行为。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老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2.
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您的情况复杂,可以追问
另,加上关注可随时咨询问题
2.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